主页 > imtoken安卓版下载地址 > #京网2019#兰州警方抓获10名比特币诈骗犯罪嫌疑人,警告多地使用区块链、虚拟化

#京网2019#兰州警方抓获10名比特币诈骗犯罪嫌疑人,警告多地使用区块链、虚拟化

imtoken安卓版下载地址 2023-01-16 23:18:36

​​最近,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热度再度升温,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块巨大的蛋糕从中获利。但是,有关部门对此类犯罪从未松手过。

11月17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称,“8.23”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以购买网络虚拟比特币为主要手段,引诱市民投资在欺诈。在中国被抓获的10名犯罪嫌疑人被押送回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和香港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关于虚拟资产和区块链的公告,旨在从严监管。

#净网2019# 兰州警方抓获10名比特币诈骗犯罪嫌疑人 多地警示以区块链、虚拟币为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

比特币交易网站诈骗

买比特币和以太坊被骗18.5万元

据兰州市公安局消息,8月20日比特币交易网站诈骗,西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被害人鲍女士的举报,称她在西固中路某居民区通过微信被他人抓获。 ,今年8月3日至8月12日,兰州市西固区。以购买虚拟比特币和以太坊投资平台进行投资的名义被骗18.5万元。

由于案情严重,西固分公司立即成立了“8.23”电信网络诈骗专案组。侦查之下,专案民警密切关注案件的“信息流”和“资金流”。通过对受害人微信账号、支付宝转账记录、投资平台借贷账号等海量数据进行梳理,丝丝入扣,深挖。以某类诈骗团伙为主要嫌疑人逐渐浮出水面。

比特币交易网站诈骗

该团伙盘踞武汉市,长期从事投资理财和虚拟货币诈骗,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在掌握了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后,10月12日,专案侦查民警赴犯罪嫌疑人活动较为频繁的湖北省武汉市开展调查取证抓捕工作。

警方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奔赴湖北、广东、江西等地,克服了地域范围广、抓捕难度大、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等诸多困难。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了60多部手机、6台台式电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

目前,抓捕逃犯和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比特币交易网站诈骗

据记者了解,上述案例并不少见。此外,不少不法分子通过设立虚假交易所、建立“空气币”项目等方式,引诱投资者高价购买虚拟币,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监管警告各种打着虚拟货币幌子的骗局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地方的央行和监管部门对打着区块链和虚拟货币警报打着幌子的违法行为并不知情。

比特币交易网站诈骗

11月13日,央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名义发布关于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的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 ,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目前,互联网上所谓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以中国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进行资产交易的行为平台,可能涉及欺诈和传销。

11月8日,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通过代币的非法销售和流通,投资所谓的“虚拟货币”比特币、以太币等是通过所谓的“虚拟货币”筹集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活动。同时指出,此类骗局具有三个风险特征:明显网络化、跨界化;具有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存在各种违法风险。具体来说:

一、联网和跨界很明显。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上为国内居民开展活动,远程控制违法活动的实施;一些人在聊天工具群中声称,他们获得了海外优质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这很可能是欺诈活动。这些非法活动的资金大部分流向国外,很难监控和追踪。

比特币交易网站诈骗

二、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利用区块链等热点概念炒作,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甚至组织检查等,骗取公信力;以ICO、IFO、IEO等名义发行代币,以高回报为诱饵,打着“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回报高、风险低”等宣传口号,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在各种论坛、微信群中举行线下活动或宣传ICO和区块链项目,有“静态收益”(货币升值收益、原股分红等)和“动态收益”(发展)。线下盈利)为诱饵,吸引大众投资资金,吸引投资者培养人才加盟,不断扩大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此外,香港证监会也在11月6日表示:部分平台提供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交易,此类合约因波动性和高杠杆等原因涉及极高风险。迄今为止,没有人获证监会发牌或授权在香港出售或交易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考虑到这些合约目前所涉及的风险,证监会不太可能会授予该企业进行合约的牌照或授权。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信办发布公告称比特币交易网站诈骗,用于代币发行融资的代币或“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货币属性法律补偿、强制等,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流通和市场上使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币与代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代币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是代币或“虚拟货币”。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